如今威金斯已被交易到金州勇士队,但一提到母队森林狼时期,威金斯的“养生”态度受人诟病,所以人们对其印象一直都在明尼苏达的22号。
作为2014年的状元秀,若是以状元的标准要求他,狼队时的威金斯显然没有达到一个状元应该有的水平,他没有进入过全明星着实尴尬;但同时也不能够说威金斯是水货,他的天赋和以前积累下来的技术能够让他拥有漂亮的数据,全力扣篮时也很惊艳。
回忆起威金斯的选秀报告,似乎就证明了这一点,在森林狼的态度完完全全“写”在了里面。
威金斯的选秀优势为:他具有爆表的跑跳能力和爆炸的弹速,起跳基本不需要屈膝,出色的横移速度和第一步突破,并且拥有完美的锋线尺寸和身体素质——威金斯的身高是6尺8,体重是200磅,这让他在转换进攻中极具威胁。堪萨斯大学期间,他经常被要求去防守对手的头号得分手,他也做得相当不错。
ESPN的体测数据同样能说明他的运动能力有多强:威金斯的摸高是2米72,比很多中锋都来得强;他的垂直起跳高度达到了1米12,这个数字和艾弗森相当,甚至超过了巅峰的乔丹和麦迪;也是因为其出色的运动能力,威金斯的模板被认为是卡特或者盖伊。
但是选秀劣势清楚地看到具有无法兑换天赋的隐患,绝不是伤病相关的:虽然一些球探对他的评价非常高,但也有同样多的人质疑威金斯对于比赛的关注和热情,他没有可以和身体条件媲美的好胜心;有时候在场上他只是站着看着球移动,需要努力提高无球能力;防守意识同样需要提高,总是会跑错自己的防守位置;更倾向于长距离两分,在有对手防守时的出手动作会变形;经常松散运球,有时候球运得太高会在被包夹时丢球。
这也让人怀疑他是否会成为一个更高水平的球员;进攻不稳定,防守端不喜欢身体接触;理应成为一个更有影响力的领袖,他在场上的存在感并不高,容易消极篮球。
导致威金斯如今没有达到期待的原因是多种多样的,但不可否认在成为状元之后,他带着顶级的天赋却显出“饮水机级别”的态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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